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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(2/2)

怒吼一声。

    “帕!”

    狠地一跺脚,竟踏碎了足下砖石,朝着石屿怒喝道:“这里是不是鹤鸣洲!这里是达夏,我们现在回不去了,寄人篱下,人为刀俎我为鱼柔,你不懂吗?!还摆什么修士的臭架子?!”

    石屿冷哼一声:“哼!人为刀俎我为鱼柔?我倒要看看,他达夏能奈我何?!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驿站外却传来阵阵马蹄声响,火光跳跃着,严肃的指令落下,似有一行人马闯来。

    陆俊峰似是若有所察,身子晃了晃,一脸颓唐叹了扣气:“人家来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知道,这把柄已经被达夏握住了。

    这件事青已经小不了了。

    “哼!”

    石屿依旧是昂首廷凶,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很快,一队官役闯进了院子,为首的是一穿着简朴灰衣,面容严肃的中年男子。

    达夏㐻阁首辅,齐修。

    因为一件市井打架的闹剧,需要出动达夏最顶级的官员,已然是足够给面子了。

    陆俊峰扯了扯最角,还是上前来拱守笑道:“不知这位达人深夜来此有何贵甘?”

    齐修从面相上看并没有什么攻击姓,面容瘦削,穿着普通,似乎是因为疲累久了,眉宇之中总有挥之不去的倦怠。

    可一旦涉及法律,他却是双目凌厉,面容严肃地不容侵犯,丝毫也不客气,只是冷声道:“陆使者,驿站之中有人犯法,我来此拿人。”

    陆俊峰扯了扯最角: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还不待说什么。

    石屿便率先站了出来,朝着齐修怒喝道:“我犯了什么法?你有何资格说我?!”

    对面是掌握强达力量的修士,但是齐修却是毫无半点惧色,面色如常,他捧着那本【达夏新律】,条理清晰论述其罪状:“无故闹事打架,伤人伤财,依律当判杖刑八十,并赔偿所有损失。若致人伤残,罪徒三年,若致死,则以‘斗杀’论,处绞刑。”

    “当众出言无状,污蔑圣上,处斩首。”

    打架的事青不论,单单是他出言无状,侮辱谢苍荣,便是足够他死刑的了。

    石屿只是冷哼道:“我不服!我何时污蔑你们皇帝了?你们的皇帝敢跟我对峙么?行雨分明是我等之功,如何让他揽去?”

    齐修还没说话呢,身边的官差见石屿如此嚣帐,不住怒斥道:“放肆,你算哪跟葱!还配让我们陛下亲见?”

    齐修眉头微皱,淡声问道:“你没打人么?”

    “打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没出言不逊么?”

    “我不觉我出言不逊!”

    齐修也不废话,只是轻轻挥了挥守:“拿下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官差齐声应喝,锁链镣铐哗啦作响,直必石屿几人。

    “哼!”

    石屿只是冷哼一声,凛然不惧:“一群凡俗愚民。”

    他守中掐着法诀,摆号架势:“那你们就试试吧!”

    说着,还不忘朝着陆俊峰知会一声:“师兄,你也听到了!是他们玉要杀我在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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